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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时间:2018-09-21来源:山东省委政法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责定位,深挖彻查快办,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韩祥胜、邵庄派出所原联防队员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馆原工作人员孙庆彬利用职务便利充当盗墓团伙“保护伞”问题。2014年5月,赵万坤(盗墓团伙组织者)与孙庆彬、韩祥胜、曹元梓合谋盗掘古墓,由孙庆彬、韩祥胜、曹元梓3人提供安全保障,赵万坤承诺事成以后给予该3人分成。2014年底,赵万坤组织人员对邵庄镇程家沟古墓实施盗掘,曹元梓多次通过韩祥胜、孙庆彬向赵万坤通报邵庄派出所的出警及巡逻情况,为盗墓团伙提供指引、协助和安全保障。2018年6月,韩祥胜、孙庆彬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元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潍城区北关街道偏凉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于胜元为黑恶势力暴力拆迁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5月,于胜元多次授意、指使、放纵刑满释放人员陆万林等人恐吓偏凉子村村民杨某某,并要求想方设法完成拆迁任务,承诺事成后给陆万林部分旧村改造工程。后陆万林纠集侯志坤、李文顺、朱建龙、姜振鹏等人,对杨某某家门前停放车辆进行打砸,造成车辆损失价值8527元。2018年9月,于胜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姚凤吉为他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姚凤吉担任副大队长期间,玩忽职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闫继亮、刘红军等黑恶势力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偷采乔官镇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吨,销售价值48.9万元。2018年6月,姚凤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黑恶势力做坚决斗争。全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潍坊战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特别要突出深挖“保护伞”这个重点,持续形成高压震慑,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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