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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时间:2018-09-11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政府网: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请问,为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山东采取了哪些措施?

  葛为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2017年强力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综合施策、持续加力。今年5月30日至31日,召开了山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动员全省力量,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山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标本兼治,研究制定了“1+1+8”系列文件,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山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其中,第一个“1”,是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这是全省未来三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目前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第二个“1”,是省委、省政府已经印发的《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 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源头防治,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这完全符合山东实际,为我们指明了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是我们破解深层次结构性矛盾的治症良方。为此,省委、省政府积极作为、主动认领了这项重大任务,研究出台了“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据了解,目前山东是唯一出台推进“四减四增”专项工作方案的省份。最后一个“8”,是以省政府文件出台8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作战方案,分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其中危险废物治理、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两场战役为我省自选动作。8场标志性重大战役聚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集中优势兵力,利用三年时间攻坚,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各类存量生态环境问题,这是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牛鼻子和突破点。目前,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和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3个作战方案已经省政府印发实施,其他5个文件待与国家相关方案进一步对接后,尽快按程序印发实施。

  在谋划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我们不等不靠,8场标志性战役已全面打响,“四减四增”工作方案也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7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1、100、17、33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6.4%、11.5%、37.0%、8.3%;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5.8%,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全省8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水质占比59.0%,劣于五类水质占比4.8%,均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

  山东省政府网:近年来,大家可以直观感觉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蓝天白云天气明显多了。但总体上看,山东所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依然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重污染天气仍然时有发生。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围绕这一要求,我省未来三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是什么?将采取什么措施?

  葛为砚: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我省随之发布《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确定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近年来,我省按照既定任务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2017年,全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41.8%、33.8%、66.2%、22.9%,其中SO2、NO2平均浓度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7月,全省空气质量保持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带给公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雾霾天气减少了,蓝天白云天气增多了,大家的蓝天幸福感也越来越强了。

  成绩值得肯定,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所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制约,目前仍然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PM2.5浓度仍为全国平均浓度最高的区域,其中我省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6倍还多。特别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成为广大公众的心肺之患,目前大气污染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5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又做出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围绕这一要求,我省立足实际、统筹谋划,制定出台《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明确我省未来三年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力争比2015年改善35%,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新增2个或以上设区的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减少50%以上;设区的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消除大于60微克/立方米的高值。为确保目标如期完成,未来三年,我省将聚焦优化结构与布局、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三大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全面评估,着力构建多元共治大环保格局,推动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优化结构与布局方面。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具体举措如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等;二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具体举措如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清洁能源采暖等;三是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具体举措如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发展多式联运等;四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如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分区分类管理、探索“多规合一”路径模式等。

  强化污染综合防治方面。一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二是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等;三是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在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船舶污染控制等;四是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强化秸秆和氨排放控制等。

  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方面。一方面加快构建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污染源执法监管,另一方面实施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实施应急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减排比例等手段,实现有效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此外,还要持续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有效降低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污染负荷。

  山东省政府网:按照国家部署,未来三年要打7场标志性战役,其中有5场与水污染防治有关,分别是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请问,我省水污染防治现状如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落实国家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要求?

  葛为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印发实施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并且配套编制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期行动计划和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障、退化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等专项规划,全力打造山东水污染防治升级版。省长与17市市长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督办机制。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从2003年起,我省已连续15年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7月份,全省8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有49个水质为优良,占59.0%,达到并超过年度目标(56.6%)2.4个百分点;有4个水质劣于Ⅴ类,占4.8%,达到并超过年度目标(7.2%)2.4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这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下一步,我省将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契机,坚持污染减排和环境扩容“两手发力”,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四种水体,科学施策、持续攻坚,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国家打好碧水攻坚战的要求,印发实施我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涉水攻坚战作战方案,全力打好涉水标志性战役。以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正在组织修订的流域排放标准进一步提标加严,建立更加严格的流域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体系,倒逼企业深化治污水平、减少排放总量。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行业发证工作,逐步实现“一企一证、持证排污”的精准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以断面水质倒逼区域水污染治理,对标超标因子,开展全面排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措施,精准编制河流水质限期达标方案;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各市年度优良水体比例、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限值,对不达标断面盯紧抓牢、跟进督办;坚持考核导向,继续开展“水十条”年度评估工作。建立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调度机制,进一步传导压力;出台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定期发布市、县级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全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对达标及水质提升断面予以奖励,对超标及水质恶化断面征收赔偿。

  三是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持“节水优先”和“以水定产、以水定地”,限制和压缩高耗水产业规模和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同时优化流域水量分配和水库闸坝调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复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科学增加地表水使用量,大力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因地制宜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高流域环境承载力。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督促各地将河湖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结合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和专项行动,督促地方持续加大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对超标排污、偷排倾倒的,该限的限、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各市加快解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对治污工作推进不力、水质长期超标未出现改善的,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规定,提请省政府对责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经核实存在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山东省政府网:日前,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刚才您也介绍了,这是我省在国家几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提出的自选动作,请简单介绍下我省危险废物治理的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葛为砚: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目前,省环保厅发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08家,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612.46万吨。2017年,全省工业危废产生量800万吨,利用处置676万吨,当年贮存124万吨,历年累计贮存346万吨。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加快补齐工作短板。一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去年7月,我省印发实施《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从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具备焚烧、物化、填埋于一体的综合处置项目,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以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为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做到早落地、早运营,省环保厅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十三五”规划建设在建51个项目,利用处置能力383.2万吨,预计到2019年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实际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去年,对全省涉危废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7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700多家,查处涉危废案件535起,罚款1846万元。今年,省环保厅对17市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并于4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经营单位规范化水平达到90%以上;7月,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非法处置船舶(机动车)废油、化工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于明年1月结束。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对辖区内尚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二是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一方面加快清理危险废物存量。针对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各市加快清理进度。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2020年年底前,各市至少建成一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三是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按照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提升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对建成投运时间较早、工艺技术水平较低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全面实施技术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强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监管,促进处置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山东省政府网:去年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中央环保督察情况,省委、省政府于今年5月29日公开了督察整改方案。目前中央对10个省(区)开展了“回头看”,今年下半年可能将对我省开展“回头看”。请问目前整改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葛为砚: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落实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级和省直有关部门都建立了整改推进机制,成立了工作专班,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合力。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每月上报制度。三是建立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制度。明确了销号的流程、标准和责任主体。对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其尽快销号,对完成销号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和开展第三方评估,并进行备案。四是建立督导核查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现场核查,对进度滞后的及时督导,对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的进行明察暗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建立“省级领导分工督导,省直部门包案督办,市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工作机制,这是全国第一个全面系统的督导检查方案,进一步将压力层层传递。五是建立督办制度。根据调度的情况,对整改工作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进展缓慢的以及消极整改的下发督办单,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按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8月26日,我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主要问题中,已整改完成23项,其余任务正全力推进。下一步,对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质量不高、材料报送迟缓的单位,将启动督办、问责程序。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的衔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规定的销号流程和标准,及时进行销号,并对外公开。

  在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我省积极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去年3月22日至4月16日,对淄博等10个市开展了省级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责令整改2383家企事业单位,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家,罚款金额4327万,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在向10个市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共移交292个问题,目前已有222个问题完成整改,责令整改31110家,关停取缔16494家,立案处罚576家,罚款金额3727.667万元,立案侦查154件,行政拘留149人,刑事拘留192人,约谈323人,完成整改问题的数量占问题总数的77%。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市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责任追究,截至目前,10市累计问责663人,其中处级干部92人。

  今年8月20日至22日,我省全面启动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共组建17个督察组,分别进驻济南、青岛、枣庄、烟台、威海、德州和临沂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并对已经开展省级第一批环保督察的10个市进行“回头看”,重点督察国家和省环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截至8月27日10时,省环保督察组共向17市转办信访件2545件。根据督察安排,各督察组已于近日陆续完成现场督察工作,正在梳理汇总形成督察报告。

(责任编辑:佟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