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2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8〕14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实现山东农业由大到强转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加快建设智慧农业作为统领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坚持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有机结合,坚持研究开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相结合,着力突破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新型智慧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全面提升农业智能装备水平、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现代农业综合实力,确保我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以设施农业、林业、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业生产为重点,开展智慧农业示范,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2.坚持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依托“互联网+”发展各种专业化社会服务,鼓励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

  3.坚持标准先行。加快农业大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可视化、数据化,农业经营精准化、时效化、可控化,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品牌化和可追溯化消费需求。

  4.坚持物技结合。坚持智能设备与农业技术无缝衔接,打造农业生产数据模型,加快智能装备研发,最大限度释放劳动力资源,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土地收益。

  5.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先原则,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化控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减少浪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坚持协同发展。强化部门合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共同做好智慧农业发展工作。

  二、建设目标

  围绕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全产业链发展,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数据应用为统领,以试验示范为支撑,到2022年,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产业融合发展、服务高效便捷的智慧农业发展目标,加快涵盖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的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建设济南、青岛、潍坊3个智慧农业试验区,依托生态优美的乡村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特色农业智慧小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电商快递服务农产品出村建设;以潍坊、临沂、济宁、德州为中心,依托农产品区域批发市场,建设4个区域性现代农业智慧物流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个农产品智慧批发市场;建设以特色粮经、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特色产业为基础的40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省建设7万余个益农信息社,实现村民享受公益服务、便民服务、邮政快递、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不出村。

  三、重点工程

  (一)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

  1.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开展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智能分析与展示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实现全省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加强智慧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形成全省智慧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服务,推进农业大数据在精准生产、质量监管、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打造全省“智慧农业大脑”。 

  2.农业大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按照国家、省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要求,围绕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信息资源、数据、系统应用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制定一批相应的农业大数据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业务标准等,加快制定农村电商、智慧物流等亟需配套标准。到2022年,全省建成较完整的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并发布《农业大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农业大数据采集规范》《农业大数据预处理规范》《农业大数据应用接口规范》等15项以上地方农业大数据标准,并努力提升为国家标准。

  (二)智慧农业应用工程。

  1.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在济南、青岛、潍坊3市开展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遥感监测、智能识别、人工智能等设施装备整体应用示范研究,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依托寿光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孵化平台,研发、集成一批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智能监测、自动控制、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等技术、设备;申报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创建一批稳定、可推广的智能生产、物联网加工、互联网销售、智慧物流、质量追溯、云上农校等模式;打造一批品牌产品、规模化平台载体和龙头企业;建立智慧农业产业联盟,形成支撑全省、辐射全国的创新、推广和服务体系,打造全国智慧农业产业硅谷,到2022年,以上创新总计达150项。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现代渔业示范园等技术优势和生态优美的乡村资源,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打破乡镇区域界限,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发展长效机制;依托各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坚持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社会参与,构建覆盖全域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设立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和社会化服务建设方面探索应用信息技术,研究可复制推广应用模式。

  2.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广“互联网+农业科技综合服务”模式,优化农科驿站、微课堂、手机APP、12396直播间、12316农业公益服务体系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挥科技特派员等农业科技专家自身技术、信息、管理等优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土人才、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测土配肥等先进生产技术服务,开展经营管理、农业物流、电子商务等相关技术与知识培训及农业产供销信息、农机共享、农村金融等农业综合服务。

  3.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在特色粮经、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围绕全要素、全系统、全过程,在设施渔业、设施园艺、养殖、种业、林业、农机等优势领域,加大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智慧农业技术。鼓励有关县(市、区)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实施,打造智能、精准、高效、绿色智慧农业应用基地。

  4.智慧农机建设工程。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农业机械化,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生产作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实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实施智慧农机科技创新工程,引导推动在森防飞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深松机等装载北斗导航智能监控等信息设备,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实现以北斗系统为主的高精度自动作业和精准导航,加速遥感技术在墒情、苗情、长势、病虫害、轮作休耕、产量监测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同步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

  5.建设农业生产综合服务体系。依托为农服务中心,推动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提升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收储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为农服务综合信息体系,实现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衔接。

  6.智慧畜牧工程。依托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生产智能化发展,提升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畜牧安全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动智能牧场、数字化育种和监管追溯、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及粪污处理系统建设,推进行业监管监测一体化进程,保障畜牧产业及产品安全。到2022年,建立完善山东畜牧业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服务、指挥调度为一体的畜牧业综合监管监测服务系统;建设智能化牧场50家;生猪数字化联合育种企业达到30家,核心育种群达到3万头。

  7.智慧灌溉工程。大规模推进农田智慧灌溉,建设从水源、输水、配水、灌水全过程的高效节水工程,实现灌溉用水的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在重点区域和优势作物上,开展对比试验,摸索节水节肥技术参数,完善节水灌溉定额标准。在规模化大田作物种植区、经济作物种植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田间用水用肥高效化。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节水装备企业。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力争建成2-3处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1处水肥一体化示范点。

  (三)智慧营销工程。

  1.农产品线上营销工程。依托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平台对接,推动我省品牌农产品触网营销,加快农产品上行;扶持平台建设线下体验店,构建农产品线上线下新型营销体系;支持平台开展线上引流,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对接合作,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区直销等营销推广活动。到2022年,把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国内品牌农产品营销的知名平台,支持各类农产品营销组织在全国一、二线城市设立品牌农产品线下体验店100家、直销处1000家。

  2.农产品智慧批发市场建设。选择10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增加电子结算系统、智能交易系统、农产品追溯系统等,实现农产品产地、交易价格、数量、流向实时可现,质量可控,相关数据能够与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共享协同,集成应用。

  (四)农产品智慧物流工程。支持潍坊、临沂、济宁和德州4市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提升现有农产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推进农产品物流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加快物流信息整合改造,引导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入驻物流中心提供高品质的寄递服务,提升拓展农产品物流中心增值服务功能,加快智能商贸物流技术装备应用示范,鼓励仓储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建立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推进智能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智能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新增信息化智能设备、软件系统,完善冷链仓储设施。

  (五)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化益农信息社应用。按照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示范省要求,利用3年时间,建设7万余个益农信息社。统一店面形象、统一布放设备、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开展培训。开发建设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系统,开展益农信息社数据共享应用。

  (六)智慧人才培育工程。开展智慧人才培训。依托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智慧农业技术研究,突破核心技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有关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智慧农业课程,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高技术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培养专业型、复合型智慧农业人才。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培训资源,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信息员、基层农技人员智慧农业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不低于10万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智慧农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建设。

  (二)强化财政支持,加快工程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的有关要求,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为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各项重点工程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运作模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智慧农业建设。

  (三)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智慧农业影响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宣传推广智慧农业建设的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展示智慧农业助农惠农的新成果,在基层营造了解、支持、应用智慧农业技术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