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2018青岛国际葡萄酒博览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06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2018青岛国际葡萄酒
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8〕10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青岛国际葡萄酒博览会有关事宜的请示》青政呈〔2018〕4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8年11月15日至17日在青岛市举办2018青岛国际葡萄酒博览会。该博览会由青岛市政府主办。

  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三、不得进行违规宣传,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随意改变博览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

  四、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博览会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