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2018山东(临沂)食品产业博览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2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2018山东(临沂)
食品产业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8〕118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18山东(临沂)食品产业博览会的请示》(临政报〔2018〕4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8年8月25日至27日在临沂市举办2018山东(临沂)食品产业博览会。博览会主办单位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厅、省商务厅。

  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三、主办单位不得邀请各级党政机关以支持、协办、指导、赞助等方式参与博览会活动,也不得下发组织参展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要求有关单位参展。

  四、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随意改变博览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不得进行违规宣传。

  五、请于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博览会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