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2018临沂东夷文化节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6-06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2018临沂东夷文化节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8〕87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举办2018临沂东夷文化节的请示》(临政报〔2018〕2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18年9月中旬举办第2018临沂东夷文化节,主办单位为山东社会科学院、临沂市人民政府。

  二、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办发〔2016〕5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高效。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演练,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主办单位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名称和增减主办单位,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

  五、不得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不得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六、请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包括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安保、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等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