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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8-05-29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18〕72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有总则、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七部分,对省级组织机构,预警报告,响应处置等关键环节及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省政府负责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时,成立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日常工作。青岛市于2015年底开通试运营第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目前已开通运营3条地铁线路104.35公里,1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8.77公里。预计“十三五”末,济南、青岛运营里程将近400公里。《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建立健全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应对运营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 吴荣欣 常青)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