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城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0-18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城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的批复

鲁政字〔2018〕23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任城经济开发区移址的请示》(济政呈〔2018〕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任城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调整后的开发区规划面积4.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至发展路,东至园盛路,南至长安路,北至振兴路。

  二、你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发挥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增强开发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

  三、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级别、隶属关系、体制、编制均保持不变。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