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 于国安
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气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
简历

  于国安,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威海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省财政厅人事处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7年7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第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第八届省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