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加挂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牌子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6-05-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加挂山东省黄河三角洲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牌子的通知
鲁政字〔2016〕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加挂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牌子。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