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省长信箱”典型案例摘登
时间:2011-11-23 10:50:42 来源:省长信箱办公室
原信件编号:202969
信件标题:父亲的医疗报销款、死亡抚恤金何时能给
信件内容:尊敬的姜省长:您好!知道你事务繁多,本不想麻烦您的。但在其它法子都行不通的情况下,还是只能冒昧地借助“省长信箱”向您求助了。我看到您的信箱里有很多百姓的感谢信,相信您是一个为民做主的好省长,肯定可以为我们做主。
求助事项:
1、医疗款报销(尚余4840.08元报销款未给我们);
2、教师死亡抚恤金(2011年年初,罡城镇教办给了我们一万五千零九十元,现尚有一万五千元未给我们。)
基本情况:我的父亲是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罡城镇高桥村人,生前一直在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罡城镇高桥小学(又称“陈店联小”)担任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教师医疗保险,2007年不幸患癌症,2009年8月去世,时年53岁。为了给父亲治病,两年来,我们家不但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而且还债台高筑,欠下了五万多元的债务。当时我们还庆幸父亲有医疗保险,能够报销一部分费用,可是没有想到直到父亲去世很久,我们总计应得的8840.08元教师医疗报销款却迟迟到不了手中。后来托了不少人,费尽周折才拿到4000元。剩下的4840.08元报销款,罡城镇卫生院打了个欠条,后多次讨要一直到现在还没给我们。
家庭情况:我母亲今年已56岁了,因有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症,已丧失劳动能力,只能把地转租出去换些口粮维持基本生活。而且因为腰腿疼痛的厉害,弯腰、走路等行动都不能自如,为了治病,每月都需要花费600元的买药钱。我弟弟尚在读大学,学费、生活费每年都要一万多元,只能靠自己打工和我接济维持。我去年研究生毕业,现在重庆报业集团工作,每月工资仅够维持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所需。今年4月我的公公又查出患上恶性肿瘤,现在刚刚做完手术,公公的生病更是令我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关于死亡抚恤金的支付问题:我们向县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答复说当事人去世后一般三个月内抚恤金就能到位,既然如此,那我父亲的抚恤金到哪里去了呢?为何我们三番五次讨要迟迟不给我们呢?
恳请:综上所述,我们全家恳请姜省长和相关部门领导核实情况后,尽快把我们应得的剩余4840.08元报销款和1,5000元的死亡抚恤金支付给我们,以解我们家的燃眉之急。
承办单位:宁阳县人民政府
办理情况:宁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尹晓民批示:请罡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经罡城镇政府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关于4840.08元医疗费未报销问题。因医疗费的报销需要一个申报、审批、兑付过程,信访人父亲的未报销的医疗费可凭有关手续及欠条到镇卫生院给予一次性报销。2、关于1.5万元抚恤金未支付问题。根据宁人字(2008)34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罡城镇实际,制定了发放办法,即对2011年1月1日后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恤金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对2011年1月1日前死亡的,在原发放抚恤金生前10个月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剩余的部分分10个月逐月兑付。鉴于信访人家庭生活困难,决定对其剩余的抚恤金给予一次性兑付。
感谢信(编号):207964
信件内容:前段时间,我的岳父(是我妻子给您反映罡城镇高桥村的问题)的补偿金通过这个渠道已经给满意解决了,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