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12-06 13:24:1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明电〔2011〕132 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 号),现将2012 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 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 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 、1月29 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 月2日至4 日放假调休,共3 天。3 月31日(星期六) 、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 月29 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 天。4 月28 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