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省长信箱”典型案例摘登
时间:2011-11-23 14:36:11 来源:省长信箱办公室
原信件编号:206959
信件标题:希望政府严厉打击传销,为百姓做主!
信件内容:我是辽宁人,于今年三月份被男朋友叫到山东潍坊从事传销。但是我没有从事,我男朋友至今还在传销窝点中害人。我在潍坊的那一个月里,走在路上,发现很多二十岁左右的外地人,都在从事传销活动。区区的一个赵疃地段,竟然有那么多从事传销的人。我在的哪个窝点,大多数都是黑龙江以及东北三省的。里面很多大学生都在从事传销活动。其中有佳木斯大学的,有东北农业大学的,刘某某,男,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至今仍在从事传销活动,王某某,黑龙江绥化人,他们经常在新华路的怡新苑小区门口的那家网吧上网,如果政府能够彻底查办此事,相信一定能够端掉一个大的传销窝点,还山东一片净土。请政府严厉打击害人传销,为百姓做主!
承办单位:潍坊市人民政府
办理情况:潍坊市人民政府接到第206959号省长信箱交办单后,立即责成潍坊市工商局进行查处。奎文区工商局第一时间联系到举报人,并多次沟通了解情况,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更详细线索,对十里铺小区(赵疃村附近)东侧所有的五座楼房西单元401房间住户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有传销人员聚集和居住迹象。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部分参与者名单,结合已掌握的线索,分析可能是今年5月19日工商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传销行动(刑拘7人,上网追逃1人)的漏网之鱼,其中有三人姓名相符,并将此线索通报公安机关,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了举报人,举报人表示认可和感谢。